关于开展2026年桂阳县“以诗赴远方·以法佑芳华”征文活动的公告
2026-09-01 15:24:2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桂阳县司法局 | 编辑:陈世真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308


为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扎实推进民法典及优化营商环境、基层治理、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,实现“八五”普法成果巩固与“九五”普法开局起步有机衔接。坚持守正创新,丰富“法治+文化”普法载体,推动法治文化与诗文艺术深度融合,把法治精神、法治理念、法治故事转化为有温度、有文采、有感染力的文学作品,打造具有桂阳辨识度的法治文化品牌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6年桂阳县“以诗赴远方,以法佑芳华”主题诗文征文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以诗赴远方,以法佑芳华诗意栖居,法治同行

二、组织单位

主办单位:桂阳县司法局

指导单位:桂阳县文联

承办单位:桂阳县诗文协会

三、活动对象

全县广大干部职工、在校师生、法治工作者、文艺爱好者及县外热爱诗文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自愿投稿。

四、活动时间

作品征集时间:2026年7月15日一9月10日

作品评审时间:2026年9月10日一9月15日

公示颁奖时间:2026年9月16日一9月30日

五、征文内容要求

(一)内容要求

参赛作品须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、丰富内涵、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,聚焦“八五”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桂阳县法治建设丰硕成果,全面展现法治桂阳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建设全方位进展与实践成效。本次创作严禁凭空虚构、空洞抒情,所有诗词、散文作品均须立足桂阳本土法治实景、基层治理真实场景、普法惠民真实案例,依托一线法治工作、民生服务、基层治理、乡村法治、营商普法等真实背景故事进行艺术提炼与创作,做到有据可依、有景可寻、有事可述,真实还原县域法治建设生动实践,生动诠释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时代价值与人文温度。作品要求主题鲜明、积极向上、情感真挚、兼具思想性、法治性与文学艺术性,杜绝抄袭、AI创作和套改创作。

1、诗词类:包括现代诗、古体诗、近体诗、散文诗等,古体诗词需符合格律要求,个人投稿古体诗不超过5首,现代诗单首不超过30行,组诗不超过3首。

2、散文类:随笔、杂文、记叙文、人物传记等,字数不超过2000字,个人投稿不超过2篇。

3.个人投稿作品诗词和散文共计不得超过5篇(首)。

(二)投稿规范

1.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作品,作者拥有完整著作权,严禁抄袭、剽窃、AI创作和套改,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。

2.坚持写实创作原则,杜绝空洞抒情、脱离实际虚构创作。所有作品须立足我县“八五”普法以来法治建设实景、基层治理案例、普法惠民故事及一线法治服务场景,依托真实背景、真实见闻开展艺术创作,做到内容有根基、叙事有依据,真实展现法治桂阳建设生动实践与丰硕成果。所有参赛作品文末须附带简短文字说明,简要介绍作品对应的真实场景、法治故事或创作来源,清晰标注作品写实依据。(县外的投稿人员,此条件可以放宽)。

3.投稿统一使用Word文档,标题宋体二号加粗,正文宋体小四,1.5倍行距。文档命名格式:法治诗文征文+作品体裁+作者姓名+联系电话。

4.文末备注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、通讯地址及100字以内个人简介。

5.本次参赛作品一经入选汇编、用于公益普法宣传,著作财产权归桂阳县司法局所有,作者保留署名权,主办方拥有永久免费使用权,不再另行支付稿酬。

六、投稿方式

所有参赛作品统一投递至活动专属邮箱:8216l2463@qq.com,邮件主题注明:2026法治诗文征文投稿。

七、奖项设置

本次活动分诗词类、散文类两个组别分别评奖,同时设置名家特邀创作板块:

1.一等奖:每组各1名,颁发荣誉证书

2.二等奖:每组各3名,颁发荣誉证书

3.三等奖:每组各5名,颁发荣誉证书

4.优秀奖:每组各10名,颁发荣誉证书

5.入围奖:若干名,颁发荣誉证书。

6.名家特邀创作:特邀10名国内知名作家、诗人专题创作,纳入优秀作品集出版展示。

八、其他事项

1.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,凡投稿即视为认同本次活动全部规则及版权相关约定。

2.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桂阳诗文协会所有。咨询电话:13975707360(黄)

桂阳县司法局

桂阳县诗文协会

2026年7月25日

责编:陈世真

来源:桂阳县司法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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